Human rights never lose

才怪。因為鐵板之爭,翻了那位老師的臉書,湊巧撇見了這句話。雖是在罵以言論自由為名捍衛中天的學者們,但說出這樣的話,似乎還是透露他對社運圈的長期怨念。

原先是要以過往的經驗回應這句話,但真打開電腦打字時,首先想起的卻是《卡拉馬佐夫兄弟》的宗教大法官一節。那是一個刻劃人之軟弱、無助、服從權威,以至甘於卑鄙,情願苟活的段落,至今仍讓我難以駁斥。倘若人的本性如此,「自由」的狀態毋寧就是對本性的超越。但「超越」要如何完成,又從何確認?

而循著那樣的脈絡,自由、人權這些概念,的確可能只是另外一種讓人甘於服從的權威。但事實上,所有關於「價值的信仰」,都有這樣的風險。

我不曉得有多少人權工作者是仰賴純粹的信仰而活,但在那六年的經驗裡,大多時刻我都感到如履薄冰。意思是,人權工作不只難以評估行動與目的間的關聯性,許多時候更是身陷迷霧,連價值的邊界都摸不清:你如何確定自己真在捍衛人權?

以中天為例,假設我認為中天享有那樣的言論自由,我要如何證成這樣的劃界,長期走下去,不會反而限縮了自由?反之,假設我認為中天沒有那樣的言論自由,又要從何確認這真是確保未來自由的一種方式?說到底,一個人要怎麼確信,歷史會支持他所持的信念?中天可能還算是簡單的案例了。

人難以擺脫不確定性進行思考,其行為也多少都伴隨政治性的後果。人權、自由若要獲得一個實用的定義,也無法與不確定性、政治性後果脫鉤 。所謂穩贏不輸的套路,恐怕只是學者的天真想像。